福州今年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4000个 6月底前将修订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
- 2022-04-20 08: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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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记者今天获悉,福州市出台《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今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住宅小区内增停车设施面积不增收土地价款,今年6月底前,将修订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今年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4000个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近日印发《福州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福州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11项任务及19项措施《方案》提出,今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到2025年,全市规划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
新增车位的途径分为三种途径:
一是利用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投入使用的道路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二是鼓励医院、学校、景点、商圈等重点单位(区域)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进行机械式、立体化改造,增加泊位数量;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公共停车设施。
此外,今年福州市区还将新增2500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位闲置数量多的小区,周边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停车泊位数量。
住宅小区内增停车设施面积,不收土地价款
加强停车设施用地供给,一方面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另一方面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停车场改加建等方式增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居住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
《方案》提出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共用,打造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示范点,鼓励各县(区)停车供需矛盾区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居住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支持中心城区、老城区在夜间、节假日利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停放周边居民车辆,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
福州市推广智能信息化停车服务
今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形成停车资源“一张图”,福州市将适度超前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20%。
将修订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修订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